宁赞碑
隋代钦州乌武僚(壮族先民)首领宁贙的石刻墓碑。宁贙(573—608),字翔威,宁长真之弟,世袭钦州土官。此碑刻于隋大业四年(608)。楷书汉字。分33行,每行39字,共计3267字。内容记述宁赞之家世及生平业绩,反映壮族社会的一个侧面。为研究壮族古代史的重要文物资料。
隋代钦州乌武僚(壮族先民)首领宁贙的石刻墓碑。宁贙(573—608),字翔威,宁长真之弟,世袭钦州土官。此碑刻于隋大业四年(608)。楷书汉字。分33行,每行39字,共计3267字。内容记述宁赞之家世及生平业绩,反映壮族社会的一个侧面。为研究壮族古代史的重要文物资料。
彝语音译。意为由于租佃土地而产生的额外负担。旧时四川凉山美姑地区彝族社会中施行的一种剥削制度。包括三项内容:“母则窝”,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猪粮;“母则直”,意为因租地而交纳的酒粮;“申直”,意为因租地
明初土族第一代剌土司。青海西宁州人。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总旗。其孙剌苦功升副千户,始以剌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泉里剌家庄,上剌庄。附剌土司
旧时新疆维吾尔族的封建统治制度。“伯克”原为突厥语,意为“王”、“首领”、“头目”、“统治者”、“官吏”、“老爷”、“先生”。后为维吾尔族所沿用。一般认为唐代文献中的“匐”,即其异译。为世袭官号。大小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在氐族聚居区置,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为※十三氐道之一。东汉属广汉属国。治所在今甘肃文县西白龙江北岸。三国、晋改称阴平县(一说东汉改称)。南北朝时,清水氐杨氏曾以此为政
沙俄为扩大自恰克图经库伦、张家口、通州至天津的陆路贸易,和清政府订立的通商章程。同治元年二月四日(1862年3月4日)在北京签订。共21条款。第一、二两款规定边界贸易在百里内均不纳税;准许俄国小本经营
见“八旗官学”(29页)。
即“豆莫娄”(983页)。
辽金时东北部族名。又作铁离,有时也写作铁甸。史书中有时以铁勒代铁离,或以铁骊代五国部的越里吉,是修史者之疏误。原为黑水靺鞨之铁利部,后被渤海兼并。辽天显元年(926)渤海亡后,遣使向辽纳贡,始称铁骊。
?—1233东夏国创始人。别名秃珠大石。女真族。蒲鲜氏。原为金尚厩司使。泰和六年(1206),以副都统从攻南宋,败宋军于溱水,断真阳路,以功晋爵一级。贞祐元年(1213),宣宗即位,擢咸平招讨使。次年
藏语译音,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亦称朗东。得名于江孜家族庄园附近一似大象的悬崖。《桑耶寺志》及《五世班禅传》关于该家族成员虽提及有第巴朗东乃,孜索朗通巴、江孜朗通巴等,但在西藏政教两界中均无其影响。光绪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