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佐领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初令奴才官员,管理由主子们(额真)编设的佐领。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乾隆二十五年(1760),军机大臣会同宗人府议定:王公包衣佐领兼管之宗室人等,根据宗族之远近、人之多少,添设宗室佐领数员,令其专管。所设佐领,于各旗现任四品以上宗室章京内选择,或于五品内遴选并赏给四品顶戴,铸给“宗室佐领”图记(印信名)。此种佐领,上三旗有6,下五旗有9。宗室佐领于王公前述事,皆屈一膝。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初令奴才官员,管理由主子们(额真)编设的佐领。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乾隆二十五年(1760),军机大臣会同宗人府议定:王公包衣佐领兼管之宗室人等,根据宗族之远近、人之多少,添设宗室佐领数员,令其专管。所设佐领,于各旗现任四品以上宗室章京内选择,或于五品内遴选并赏给四品顶戴,铸给“宗室佐领”图记(印信名)。此种佐领,上三旗有6,下五旗有9。宗室佐领于王公前述事,皆屈一膝。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卓特氏。世居巴林地方。天命三年(1618),从阿巴泰贝勒征明,攻抚顺,取广宁,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629),随太宗征明,至通州。继随俄罗寨臣等败明经略袁崇焕兵。又同讷门哈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
清代蒙古血缘宗族长的副职。亦称手达。辅佐和硕达(族长)《管辖台吉、塔布囊及族内事务。由台吉、塔布囊中选任,直接隶属旗札萨克。
清代西藏地方僧官。藏族。为第穆寺札萨克喇嘛。咸丰三年(1853),第穆寺呼图克图阿旺罗布藏济美甲木磋因玷污教规,发遣宗喀后,所有第穆寺财产及所属土地、人民,由其代为经营。后赏给管理事务札萨克喇嘛名号,
①辽圣宗天辅皇帝耶律隆绪年号。1012——1021年,凡10年。 ②(?—176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乌雅氏。雍正二年(1724)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九年(1731),迁侍郎。乾隆八年(17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见“脱脱不花”(2082页)。
西汉时夜郎国勋戚。夜郎王※兴之岳父。夜郎(在今贵州境内)人。成帝河平年间(前28—前25),因其婿兴被牂柯太守陈立所杀,与兴之子邪务收余兵,胁迫周邻22邑举兵反汉,据险为垒,抗拒汉军。一度败都尉万年之
见“鄂伦春族”(205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