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诏省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平章事1,为左相副手。属官中有侍中1人,比唐门下侍郎;左常侍、谏议等。
传说中古部落名。亦称有苗、苗民。南蛮的一支,据说曾参加过九黎的部落联盟,一说系九黎的后裔。主要分布在彭蠡(今江西鄱阳湖以北)、洞庭湖、文山(今江西吉水县东南)及衡山(今安徽霍山县南)之间。唐虞夏时期为
见“王罕”(201页)。
古城名。亦称“越城”。位于广西兴安县溶江镇附近,北距“严关”约10公里。一说为秦始皇发兵戍五岭时,派兵镇守灵渠所留下的营房遗址,故名;一说南越王赵佗踞险为城,以守岭南。南宋时遗址尚存,今仅存城墙和壕堑
傣语音译,意为“百田级”。旧时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之一。详见“探朗召曼纳”(2039页)。
?—1470明宪宗朝儋州黎族农民起义首领。海南岛儋州七坊峒人。黎族。成化五年(1469),土舍王赋(一作贼)侵夺七坊峒黎人田土,诸黎蓄恨。乘王赋往临高祭扫之机,刻箭传约,合谋截杀王赋,未果。后拥众自号
?—1458明朝将领。字廷章,号继轩,自号“东楼居士”。安徽凤阳府定远(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明开国勋臣沐英之后,沐昂之孙。以右军都督同知充总兵官镇云南。素儒雅号令严明。在镇7年境内晏然。长于吟诗作
见“清孝端文皇后”(2113页)。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
唐西域军事建置。守捉城之一。时戍边军队大者称军,小者谓守捉。位于于阗(今新疆和田)东。驻有军队,戍卫边疆。与各军、城、镇等,总称为道。隶安西都护府。
见“耶律宗真”(13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