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明末清初青海郭隆寺第一任堪布。藏族。生于塔波地方,由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认定后,剃度出家,在塔波扎仓刻苦学习经典。常聆听三世达赖喇嘛、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纳卡巴·塔尔悲坚赞等教诲,掌握许多经学正确见
见“西夏大藏经”(709页)。
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意为“千户长”。与维吾尔语职官明巴什相似。每庄设1人。每2—3年更换一次。由群众提名,※阿尔钦(塔吉克地区首席长官)任命。凡获取其职位者,都要给阿尔钦送礼,至少送一
部分台湾高山族的称谓。清代亦称“平埔番”。主要散布在台湾西部和北部沿海平原及浅山。因其大多居于较为平坦的地区,故名。过去有人将其分为若干支:凯达加兰人,分布在基隆、淡水及台北附近;噶玛兰人,分布在今宜
清和民国初期鄂伦春族以※“乌力楞”或※“安嘎(一作阿那格)”为单位出远猎时所设的炊事员。鄂伦春语音译,一作吐嘎钦、吐嘎辛、土阿钦。由众人推举或“塔坦达”(狩猎长或氏族长)指定,一般由年轻、视力不佳、狩
?—1809清朝大臣。正黄旗蒙古人。伍弥特氏。乾隆三十五年(1770)由前锋授为蓝翎长。随征金川、台湾,俱有功。累迁参领,赐号“继勇巴图鲁”。五十七年(1792),随将军福康安、参赞海兰察抗击入侵后藏
清朝第二次派往土尔扈特蒙古的使团。雍正七年(1729),清朝与准噶尔部关系恶化,胤禛决定对噶尔丹策零用兵。会沙皇俄国彼得二世即位,遂令副都统满泰、阿斯海、布达西等为使,随同前往俄国祝贺彼得二世加冕的使
参见“抛绣球”(1058页)。
明代广东瑶民起义首领。广东都城人。瑶族。正德十四年(1519),与韦公炳在都城山区聚众反抗官府,自号通天大王,公炳称通地大王,并联合封川归仁乡壮族首领、铲平王蒙公高,率众3千攻打封川县城,杀指挥张鼐、
见“萧忽古”(19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