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勒坚卫
见“伏里其卫”(798页)。
见“伏里其卫”(798页)。
清代八旗组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俗称蒙古八旗。与八旗满洲、八旗汉军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将归附的部分蒙古人编入满洲牛录(汉译佐领),其余单独编为
见“金满城”(1476页)。
见“土河”(63页)。
见“纳若”(1266页)。
见“圣佑庙”(650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鹘笃骨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石烈。
藏语音译。意为“百长”。①旧时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官,次于※如本,略似连长,贵族平民皆可充任。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如本之下设甲本2名,每甲本领兵125名。俸银年20
1678—1744清代文士。字汇川。满洲正白旗人,纳喇氏。镇安将军玛奇之子。初辞父荫而不就,补户部库使亦不任,以功名荣禄为累,布衣终身。博古多识,酷爱金石书画。中年爱易***溪之胜,筑大钵庵,因以为号。
契丹死刑之一。即活埋。《辽史·刑法志》称: “生瘗……归于重法”。辽太祖神册三年(918),“皇弟迭烈哥谋叛,事觉,知有罪当诛,预为营圹,而诸戚请免。……涅里衮自缢圹中,并以奴女古、叛人曷鲁只生瘗其中
参见“腰站”(23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