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镶蓝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西邻归化城木默特,南接大同边外长城,北抵四子部落界。总管驻阿巴汉喀喇山。其地约当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西邻归化城木默特,南接大同边外长城,北抵四子部落界。总管驻阿巴汉喀喇山。其地约当今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
高句骊国官号。相当唐王朝兵部尚书兼中书令。唐贞观十六年(642),高丽西部大人盖苏文杀高丽第27世王建武及诸大臣,立建武弟之子藏(一作宝藏)为王,自任此职,专断国政。
即一般旗地。清代八旗官兵所拥有的田地与庄屋。(1)清入关后,经朝廷3次大规模圈地分拨,京旗官兵人等计拥有畿辅老圈地亩140 158顷,各户皆分得一份数额不等的旗地,以本身子弟从农或令户下奴仆耕种,多数
?—945五代时,归义军节度使。※曹议金次子。后晋天福五年(940),兄曹元德卒,继任。七年(942),自称“归义军节度使、检校司徒兼御史大夫”。遣使贡于晋。八年被后晋授为检校太傅,沙州归义军节度使。
?—1222金大臣。盖州(治今辽宁盖县)本得山猛安人。女真族。斡勒氏。以荫补官,充亲军,调山阴(今山西山阴县)尉。贞祐(1213—1217)初,以抗击蒙古军有功迁本县令,升忠州刺史,遥授同知太原府事,
汉魏时沃沮族所居之地。沃沮族分南沃沮与北沃沮两部分,南沃沮占有朝鲜半岛盖马大山以东,南至今元山以北,北至图们江附近的沿海地;北沃沮分布在图们江北,约有今吉林省和龙、延吉、汪清、珲春等县地。《新唐书·渤
见“乌苏里江”(341页)。
西夏文译佛经。汉文本全称《六祖大师法宝坛经》,唐法海集,记禅宗六祖慧能事迹和语录。西夏文译者佚名。手写、草书,存十数页。背面为西夏天赐礼盛国庆元年(1069)或二年(1070)瓜州审案记案。译文内容与
蒙古语“古尔板”和藏语“索尔马”的叠称,即“三河”(46页)。
书名。纥石烈良弼等修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会元年(1123)九月至十三年(1135)正月太宗一朝有关史事。大定七年(1167)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太宗纪》。
藏语音译。意禀明上级签字批准的文契。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