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岩石壁题碑
碑刻。在今广西永福县寿城镇寿岩石壁上,为摩岩碑记。明隆庆五年(1571)刻。俞大猷(1504—1580)撰文。共243字。内容记明军镇压古田壮族※韦银豹起义,攻克壮族村寨25处的经过,并录有参加此役的明军官员20人的姓名和职衔。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重要实物资料。碑文收入桂林文物管理委员会编印的《明代广西古田农民起义调查资料》。
碑刻。在今广西永福县寿城镇寿岩石壁上,为摩岩碑记。明隆庆五年(1571)刻。俞大猷(1504—1580)撰文。共243字。内容记明军镇压古田壮族※韦银豹起义,攻克壮族村寨25处的经过,并录有参加此役的明军官员20人的姓名和职衔。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重要实物资料。碑文收入桂林文物管理委员会编印的《明代广西古田农民起义调查资料》。
壮语音译,意为“奴婢”。唐宋元明清邕州羁縻州壮族峒主的家奴。来源于被掳掠的“山僚”,或自购买、陪嫁所得的男女人口,给田使耕,互相婚配,世代隶属,无人身自由。属于农奴阶级中的最低阶层。南宋范成大《桂海虞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宽广”。亦称羊井、杨八景、阳巴尖、秧巴建、羊经宗等。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所属当雄县西部,原西藏地方政府于此设宗,1960年撤销,与当雄宗、宁中宗合并为当雄县,为拉萨进京必经之地,
参见“学董制”(1536页)。
契丹语音译。“木杯”、“木瓶”之意。宋人刁约于嘉祐元年(1056)出使契丹时,曾用汉语与契丹语交杂作《北语诗》,内有“钱行三匹裂”句,自注:“匹裂,似小木罂,以木为之,加黄漆。”
旧时裕固族婚俗。流行于甘肃省肃南裕固族地区。由办婚事的男女双方家长分别各自聘请本族内或本部落内德高望重的老人,一般口才好,会唱婚礼歌、敬酒歌,能讲古老婚姻传说的人担任,并负责全面指导婚礼事宜,如整个婚
见“契丹官”(1564页)。
见“北魏律令”(535页)。
见“鬼方”(1703页)。
南北朝时期北魏、柔然的军职。北魏以军、幢为军事编制,柔然可汗社仑效法魏制,于北魏天兴五年(402)也建立军、幢制度,并制订了相应的奖惩办法,激盛将士勇猛向前,不得退缩,极大地增强了柔然的战斗力。北魏和
清朝将领。索伦人,任总管,隶正白旗。初充营长,率索伦兵从征伊犁,乾隆二十一年(1756),因功赏百金50两。二十三年,从副都统鄂博什赴援叶尔羌(今新疆莎东县),解将军兆惠黑水营之围,因功赐号哈坦巴图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