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京师八回爵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尔萨、吐鲁番元裔封建主哈什木、叶尔羌伊克和卓裔阿卜都尔璊为郡王衔品级、辅国公及一、二、三等台吉各爵,并赐居京师,使隶理藩院。又将其所携工匠、艺人等编为佐领,隶内务府。是清朝政府拢络维吾尔族上层的重要措施之一。
1182—1251乌思藏著名高僧。藏传佛教萨迦教派萨斯迦五祖之第四祖。出身于藏地区萨斯迦款氏家庭。原名班丹顿朱,幼从师受戒,出家学法,改名公哥监藏(又作贡噶坚赞)。宋嘉泰四年(藏历木鼠年,1204),
书名。清姚明辉撰。3卷。光绪三十三年(1907)成书,铅印。编撰过程中参考《蒙古游牧记》、《蒙古地志》等书。第一卷,包括位置、山川、湖泽、沙漠、气候;第二卷包括区分、都会、政体;第三卷包括宗教、贸易、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丹”,亦作“法一旦”,意为“仪仗”或“队列”。加汉满语“衙门”,为“法一丹尼衙门”,即清代“銮仪卫”。加满语“尼雅尔玛”(原义为“人”),为“法一丹尼雅尔玛”,即銮仪卫中“校尉”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弟色布腾随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多罗贝勒,建旗。初游牧于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息州决里为辽穆宗※延昌宫下之一抹里。
河名。亦名“涞流河”、“涞流水”。即今拉林河,松花江支流之一。辽天庆四年(1114),阿骨打起兵反辽,进军辽宁江州(治今吉林扶余县东石头城子),会诸路兵于此水旁,得2500人。在此申告天地,数辽之罪。
古地名。故址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一说应在图们江流域附近)。汉武帝元封三年(前108)亡朝鲜,置玄菟等4郡,其为玄菟郡治所在。始元五年(前82),郡治迁高句骊县(治所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南兴京老城
?—约1283元代云南大理第三代总管。亦称信苴忠。白族。大理人。※段实(信苴日)弟(一作子)。 《南诏野史》作段道隆子。至元十九年(1282),段实奉旨出迎征缅军,卒于金齿(今保山地区),遂奉诏继任大
即“专诸”(252页)。
?—1635后金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费英东第九弟。天命十年(1625),奉努尔哈赤命同侍卫博尔音晋等率兵2千征虎尔哈部,收500户。因功授骑都尉世职。天聪三年(1629),从太宗征明,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