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巴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世代向主人支应各种徭役、实物和货币等负担,承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倘抗拒剥削或擅自逃跑,即要遭到残酷惩罚。其中绝大多数生活贫困,有许多人破产,降为※堆穷。只有不到3%的人,生活较富裕。个别人分化为农奴主的代理人。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世代向主人支应各种徭役、实物和货币等负担,承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倘抗拒剥削或擅自逃跑,即要遭到残酷惩罚。其中绝大多数生活贫困,有许多人破产,降为※堆穷。只有不到3%的人,生活较富裕。个别人分化为农奴主的代理人。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以道光元年(1821),博窝头人互争土地致启衅端,抢掠硕板多、边坝等地,并杀害前往查办之官员,于十三年(1833),同驻前藏游击孙如藻各率官兵前往查办,因功赏二等台吉。十五
即“完颜宗辅”(1157页)。
见“把台”(1061页)。
即“波路”(1516页)。
?—1654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博尔克氏。世居敖汉地方。初任牛录章京。崇德三年(1638),随贝勒杜度征明,至山东,与梅勒章京明安达礼败敌马步军于三河。顺治元年(1644),与固山额真宜拜等入山海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是称据该书之“显祖纪”,他载稍异,该书“勿吉传”记为“拔大何”;“契丹传”与《辽史》、《通典》均记为“何大何”;《册府元龟》记为“阿大阿”。据契丹古老传
清代掌故书名。清福格(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姓冯,字申之)撰。12卷,177篇。成于咸丰末年。作者熟习清代典章制度和满族风俗,所记以朝章官制、科举名目、礼仪风俗为多。对八旗风俗制度和清廷用人中对满、蒙、
548—627隋朝大臣。河东闻喜(今山西闻喜)人,字弘大。北齐时为高平王文学,北周时,任定州(治今河北定县)总管杨坚记室。入隋,迁给事郎等职,参加讨伐陈朝之役,撰有《隋开业平陈记》。开皇十年(590)
即“毛南族”(360页)。
1884—1943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巴林右旗人。姓博尔济吉特氏。光绪二十一年(1895),袭札萨克多罗郡王爵。二十七年(1901),命在乾清门行走。三十年(1904),命在御前行走。辛亥革命后,加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