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翼旗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役属于察哈尔。与喀尔喀为兄弟部落。后金天聪二年(1628),为林丹汗所破,部长色特尔偕兄子满珠习礼等投后金。顺治五年(1648),色特尔子色布腾被封为札萨克辅国公,掌本旗,世袭。札萨克驻托钵山,会盟于昭乌达盟。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役属于察哈尔。与喀尔喀为兄弟部落。后金天聪二年(1628),为林丹汗所破,部长色特尔偕兄子满珠习礼等投后金。顺治五年(1648),色特尔子色布腾被封为札萨克辅国公,掌本旗,世袭。札萨克驻托钵山,会盟于昭乌达盟。
见“金满城”(1476页)。
县名。在青海西宁市北部,湟水上源北川河流域。秦汉之际为匈奴右地。汉武帝时属临羌县。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左右,设长宁县,属西平郡管辖。十六国至隋初为吐谷浑地。唐为吐蕃所据,后归唐,由张议潮统辖。北宋
见“隆务寺”(2136页)。
金代女真语,“摇手而拜”之意。《金史·礼志》:“金之拜制,先袖于微俯身,稍复却,跪左膝,左右摇肘,若舞蹈状。凡跪,摇袖,下拂膝,上则至左右肩者,凡四。如此者四跪,复以手按右膝,单跪左膝而成礼。”金代女
?—1148西夏崇宗、仁宗朝大臣。党项羌族。皇族。通蕃汉文字,有才思,甚清廉。历任秘书监、礼部郎中。元德二年(1120)封为濮王。上疏劾奏晋王察哥横征不法,广起宅第,为之罢役。大德元年(1135)由左
萨满教对所谓人的三个灵魂的统称。流行于信仰萨满教的赫哲、蒙古等族地区。其说是,人有三个灵魂,各有不同功能。具体功能,各族所说不尽相同。赫哲族萨满教的三魂名称及功能为:第一灵魂曰“奥仁”,意为“生命灵魂
1700—1737清代青海广惠寺高僧。藏族。生于夏琼寺附近之春察刚阿地方热姓家。六七岁于夏琼寺学习藏文和诵读,由堪布授居士戒。康熙四十六年(1707),被确认为前世活佛转世灵童。次年,坐床。从曲藏丹巴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王家官名序列中之第三等级。位在※“对卢”之下,※“古邹大加”之上。《北史》等所载“大官”十二级中无其名。《三国志》又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
东汉时辽西鲜卑大人。安帝元初六年(119),鲜卑为汉度辽将军邓遵所败,永宁元年(120),与其至鞬率众降于邓遵,奉献贡物,为汉朝诏封为率众王,赐以彩缯。
?—838唐代吐蕃名僧,赞普赤德松赞时的参政高僧。又称“娘·定增桑布”。曾获“钵阐布”称号,故又称“钵阐布定埃增”或“钵德娘·定埃增”。初任赞普幼年之师僧,为吐蕃史上第一位赞普的“师长”,深受器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