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达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些酒菜及烟、槟榔等,请本村及本家老人吃一顿即可。因当地普遍实行妻方居住制,离婚后,男子将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衣物及离婚前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平分后带走,所生子女一律归女方,男方可不负任何教养之责。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些酒菜及烟、槟榔等,请本村及本家老人吃一顿即可。因当地普遍实行妻方居住制,离婚后,男子将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衣物及离婚前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平分后带走,所生子女一律归女方,男方可不负任何教养之责。
清代对喇嘛教高级僧人的一种封号。“法王”之意。地位低于呼图克图。凡受此号者,皆由清政府给予敕印,并得实行转世。
新疆三区(伊犁、塔城、阿勒泰)革命初期领导人之一。又译阿青木伯克或阿奇木伯克霍加等。维吾尔族。新疆伊犁人。出身于世袭伯克、大地主。早年曾支持伊犁辛亥革命。在群众中有一定声望。后渐趋保守。盛世才统治时期
1711—1781清代左部哈萨克(鄂尔图玉兹)汗。原名艾布勒莽苏尔。祖阿不拉依、父瓦里世为土尔克斯坦城(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南哈萨克斯坦州境内)苏勒坦(苏丹)。15岁时因积极参加反对准噶尔贵族斗争,遂获
袁世凯政府为维护蒙古封建秩序,笼络蒙古王公贵族,争取蒙古王公拥护而采取的安抚措施。先有蒙古王公那彦图等拟定对蒙古王公贵族和喇嘛活佛待遇11条,呈送袁世凯,经民国政府参议院讨论,删除2条,保留9条,通过
明代傣族土司。正统十四年(1449),析※干崖宣抚司地置。治所在今云南盈江县西北莲花山。时干崖宣抚司刀怕便为宣抚,朝京师,赐名思忠,以其子刀思效为副宣抚,居盏达。虽为干崖宣抚司之贰,然自相承代。明末,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二年(657)左右以胡禄屋部(又作胡禄屋阙)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位于今新疆乌苏和阿雅尔淖尔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见“卜赤”(18页)。
?—1671清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瓜尔佳氏。世居苏完。佐领席尔那之子。父卒,任佐领兼前锋侍卫。后金天聪八年(1634),随清太宗征明,由大同趋怀远,克左卫城,与前锋统领图鲁什等设伏,败明总兵曹文诏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载为谏师位之一。位在第三。为诸王之师,在中书、枢密位下,与中等司等位。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分支”、“部分”、“队伍”。为台吉所属领地组织,出现于西蒙古。由准噶尔汗或珲台吉统辖。噶尔丹策凌时设置21昂吉,约10万户,每一昂吉近5千户。由卫拉特各部有权势的台吉分领之,如绰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