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谿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使用权,并有抵押典当、租佃的自由,也称“祖业”。一旦破产,接种此地的新差巴,有权将原差巴转让出的全部土地收回。
见“且卜拉”(558页)。
约1660—1730清初伊斯兰教著译家。字介廉,号一斋,江苏上元(今南京)人。回族。父三杰,研究伊斯兰教义,著《清真教说》并校订马注《清真指南》一书。智继承父业,攻读儒家经史子集和佛道经书,并钻研阿拉
915—928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长和国第三代国王。白蛮(白族先民)。郑回第九世孙(郑回本为汉族,后裔融入白蛮),※郑仁旻子。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父饮丹暴卒,年12岁即位,年号天应。天成三年(9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古论。来源于部名。居苏滨水(今绥芬河)、统门(今图们江)浑蠢(今珲春河)合流之地、曷懒路(治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附近)爱也窟河、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胡剌温屯和独拔古等地
521—586北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官员。字文宗。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西平乐都(今青海乐都)人。太武帝时归北魏,赐姓源氏。北魏中书监源子恭之子。北魏孝庄帝永安(528—530)中,以父功赐爵临颍
葬式之一。大致可分两种类型:西藏和川西北地区藏族人死停丧数日,由喇嘛择吉日将死者运至本部落天葬场。群鹰闻声即至,争相啄食,以食尽为吉。故亦称“鸟葬”。在蒙古族牧区则行“野葬”。将死者运至荒野。置放于地
藏传佛教寺庙。俗名圆亭子。位于今河北省承德市郊武烈河东。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为接待杜尔伯特部、哈萨克及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各部至承德朝觐瞻礼而建。全寺分东、西两部分。西部依汉式寺庙建筑,由山
党项部族名。地在府州(今陕西府谷县)境。宋雍熙二年(985)六月,首领来母崖与其子社正率部属投附宋朝,被安置于茗乜族居地。
参见“护军营”(1059页)。
清代对喇嘛教高级僧人的一种封号。“法王”之意。地位低于呼图克图。凡受此号者,皆由清政府给予敕印,并得实行转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