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木土拉千佛洞
即“库木吐喇石窟”(1113页)。
即“库木吐喇石窟”(1113页)。
见“会昌一品集”(832页)。
见“可度者”(492页)。
田鼠名。详见“妳捏离”(1550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班珠尔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固山贝子,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
书名。明代朱九德撰。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编年体。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1553)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浙、苏、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郡王。藏文史籍作达赖巴图尔。后藏人。藏族。噶伦※颇罗鼐之子。乾隆四年(1739),委任头等台吉,管理藏北39族、达木蒙古。十二年(1747),承袭其父郡王爵。任职后,虐使
旧厅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东部后套平原上,南临黄河。西汉为五原县。东汉初,匈奴南单于曾分部众屯此。清为乌喇特部牧地。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厅。1912年改县。乌加河流贯,渠道纵横,灌溉发达
唐代吐蕃官名。藏文写作“gsanggi pho nya”,直译为“机要使节”、“机密信使”或“密使”。此职见于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伯字1089号卷子。其职是“使节”,执行机密旨令的传达任务。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地名。即今昌都。位于澜沧江上游,昂曲、杂曲两河会合处,为往来康藏间必经之路。东北与德格界,东接乍丫,西至丹达山与拉里界,南连察隅。水草肥美,气候温和。古为康或喀木区,唐为吐蕃所据,元朝置朵甘思宣慰司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