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
县名。在辽宁省西部。原为喀喇沁中旗及敖汉旗牧地,蒙汉人民杂居已久。清光绪三十年(1904)推行“新政”,析其地置县。
县名。在辽宁省西部。原为喀喇沁中旗及敖汉旗牧地,蒙汉人民杂居已久。清光绪三十年(1904)推行“新政”,析其地置县。
地名。东晋末吐谷浑筑浇河城于此。后凉吕光时曾设浇河郡。元至元间设贵德州,属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明洪武三年(1370)置归德千户所(治所在今青海贵德县),属河州卫,隶陕西行都司。清乾隆中改置归德县。四十
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湖南保靖大岩人。应试举人论文为《理财论》,文中提出:“财为国家之命脉,不生之,财源不开;不敛之,则款不集;不节之,则用之不度”,以及“于衣食之源,畜牧之利,器用之资,以道生之,义取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系为主人盖房、搬迁、械斗、抢亲、宗教祭礼、娶亲嫁女、节庆晏请及“优尔巴”等各种活动的综合人役称谓。其有以男或女投役、男女共投役以至举家投役等形式,无劳役期限额。其中
?—1738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康熙间入伍,任把总。累迁建昌路都司。雍正二年(1724),补抚标右营守备,奉命镇压贵州布依族、苗族起义。三年,攻占乌蒙,任寻沾营参将。八年(1
碑铭。记述清军入藏胜利击退廓尔喀军经过的刻石。乾隆五十八年(1793)内阁侍读学士军机处行走杨揆撰文。碑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文见《西藏奏疏》。记乾隆五十三年(1788)廓尔喀侵掠后藏,大将军福康安领参赞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会种水田的彝人”。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及冕宁县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
见“尉元”(2130页)。
?—1666清初将领。蒙古族。扎噜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多罗贝勒※色本次子。崇德三年(1638),从征喀尔喀,献驼马,有功。以巴林台吉满珠习礼私遣兵还牧,夺其所属之半赐桑噶尔。
旧时朝鲜族民间的互助组织。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始于17世纪中叶。按内容可分为农务契、婚姻契、治丧契、兴学契、石匠契等。农务契,是指组织缺乏劳力或耕牛的农民共同从事开荒整地、修渠灌溉、插秧除草等生产劳动。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睛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西北旧津里;旧有依《辽史》误指在辽宁海城县境。辽灭渤海后,其民与睛州所属大多被辽迁至今辽宁海城县附近,置嫔州(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