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栋蛮
唐代对部分白蛮称谓。其部本居弄栋县(今云南姚安县北)鄙地,昔为褒州(今云南大姚县),有首领为刺史,因误杀其参军,挈族北走,后散居磨些江侧,故剑川、共川等地亦有分布。
唐代对部分白蛮称谓。其部本居弄栋县(今云南姚安县北)鄙地,昔为褒州(今云南大姚县),有首领为刺史,因误杀其参军,挈族北走,后散居磨些江侧,故剑川、共川等地亦有分布。
亦称“栈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亭目授与住在交通线上的农民耕种,收获归耕者所有,不用缴纳粮赋,也不用服劳役,只需接待过往的亭目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最高等级。彝语音译。各大支系首领,原称兹、目、毕。“兹”是最大首领,“目”是领导作战的次等头目,“毕”是毕摩,管祭祀。后被中央王朝封为世袭土官者(包括土司、土目、土舍),又称“尼威
藏语音译,意为“代替差”。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差税名。农区离※宗远的※谿卡,不便派人畜出差,以货币代差。支此差户每种一“批”(容量单位)差地的差巴(支差的人),每年需交10两藏银的租,可免除全部※内差。牧
部分壮族自称。亦作“沙人”。主要分布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境内。有居“干栏”,击铜鼓,崇信鸡卜,妇女穿紧身上衣,下身著百褶长裙之俗。操壮语北部方言。有黑沙人(衣饰尚黑)、白沙人(衣饰尚白)之分。明清
见“王政”(202页)。
近代壮族农民运动之一。***战争后,郁江流域壮、汉族地区土地百分之八十为地主阶级所据有,地租赋税骤增,农民穷困。清咸丰元年(1851)秋,广西永淳县(今属横州)十三屯壮族爆发大规模的抗租运动,选派黄可经
古族名。一说为余吾、无皋二戎之合称。在今山西上党壶关县和纯留县有无皋、余吾二城,即其居地。为狄鬼方的一支。商太丁四年,为周王季历(文王之父)所破,族衰。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作布里雅特。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周围。与秃麻、火里等部错杂而居。以狩猎为业,兼事游牧。成吉思汗十三年(1218,一说二年,1207),为成吉
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的语支之一。包括苗语和一部分瑶族说的布努语、巴哼语、炯奈语等4个语言。使用人口约计有635万。另外,还有一部分自称“唔奈”、“优诺”的瑶族,他们使用的语言接近巴哼语,是巴哼语的方言还是
即“慕容望”(24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