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手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受明封为酉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正德八年(1513),献大木20根,请免子冉维翰袭职时赴京,获准。十二年(1517,《明史》作二十年,误),又献大木20
西藏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早期的一种宗教信仰陋习。当地民间认为,人死亡系某种“鬼人”或某家先世鬼魂作祟所致。一旦巫师为病人驱鬼治病未愈者或巫师判断由某家先世鬼魂作祟致死者均属“白支根”。死者家长据此便
傣语音译,意为“家族田”。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残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时期的古老耕地制度,迄至解放初期部分傣族地区仍有所保留。传说是由同一个祖先的分支传递继承下来的,属村寨内各个家族集体占有,不
见“乌拉部”(334页)。
见“赫哲族”(2422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温都赤”、“兀勒都赤”、“伊勒都齐”。《元朝秘史》释为“带刀者”。《元史·兵志》:侍上带刀者,曰云都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宋淳熙十六年(1189),铁木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温托珲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温托珲河卫,并说清代齐齐哈尔西南130里有温托珲鄂谟,又有温托珲站。
见“旦利皆部”(551页)。
藏族部落名。在四川红原县境内,东、南邻松潘县,西连阿坝,北接若尔盖。属纯牧区。原为西康北部章谷(今炉县)和色达附近小部落,游牧于墨柯河一带,故名墨洼(西康藏民称麦巴)。土官南木洛,因抢劫事与邻近部落屡
我国朝鲜族使用的文字。朝鲜文创制以前,朝鲜族曾长期使用汉文,后来又借用汉字的音和义来拼写自己的语言,称为“吏读”。公元15世纪朝鲜开始创制适合自己的语言特点的文字。1444年由世宗李祹主持,在许多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