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兰纽
见“都掌蛮”(1816页)。
见“都掌蛮”(1816页)。
明代“野人女真”的一支。又作苦兀。唐称窟说、元曰骨嵬,后作库页、库野等。居库页岛塔他玛山西麓、郭多和河、博和毕河、音格绳河、塔塔玛河、德必河、萨哈林、如烈河、楚克津河诸河流域。明代隶奴儿干都司囊哈儿卫
即“主儿勤”(620页)。
见“四楼”(552页)。
即“召得格”(648页)。
解放前我国南方不少少数民族以某种符号为标志圈占土地的一种方式。如云南的独龙、怒、佤、傈僳等民族过去每个氏族、家族或村寨都有自己所属的山林和荒地,凡本氏族、家庭或村社成员,均可根据各自需要,单独一户或二
元代碑刻。立于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碑文两面:一面汉文,一面回鹘文。碑文记载自西夏灭亡至元末130余年间,在元朝任官职的唐兀氏(西夏党项人)家族历经6世共13人的官职、世系及其活动。该碑于明代被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鬼人”。旧时傈僳族普通男巫师。主要从事占卜打卦,主持祭祀。据说其不能见到鬼(尼),不能用咒语驱鬼或杀鬼,也不能杀魂致人于死命。故其社会地位较另一种巫师※“尼扒”为低。通常每一个村寨
书名。清陶保廉撰。6卷。是书为作者于光绪十七年(1891)随父陶模赴新疆任巡抚的旅行记。凡沿途所经山川、路程、隘口、城村、古迹、民物、风俗等,无不毕载。作者在记叙上述见闻的同时,还广征博稽,对历代典籍
见“蜑”(2257页)。
参见“白玉”(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