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厄
参见“皆木玛”(1623页)。
参见“皆木玛”(1623页)。
见“阿里克”(1208页)。
又称中俄《巴尔鲁克山一带地方界约》。1893年10月12日(清光绪十九年九月初三),清朝政府与俄国在塔尔巴哈台签订。该约规定,1883年※《中俄塔尔巴哈台西南界约》规定,俄国租借巴尔鲁克山地区10年已
即“斡儿寒河”(2427页)。
1816—1837即十世达赖。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康区理塘(今四川理塘)人。内都那布村头人罗桑年札之子。被认定为九世达赖的转世灵童之一,被迎到理塘寺,后奉旨迎往拉萨。清道光二年(1822
唐朝大臣。东部鲜卑宇文氏后裔。天宝(742—756)末,先后隶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史思明。上元(760—762)中,归唐,累授左、右威卫大将军,封白水县伯,以功迁太常卿。后被鱼朝恩收为养子,改名智德。统
见“五溪”(262页)、 “无溪”(244页)。
?—1219金朝末期将领。本名老斡。契丹族。懿州胡土虎猛安人。早年为护卫十人长、太子仆正。迁同知武宁军节度使事、宿直将军、器物局使。以造马鞍亏缺,章宗宽赦其罪,改左卫将军,迁左副点检。明昌五年(119
1803—186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任堪布。藏族。早年入时轮扎仓,获噶让巴学位。由于诵经达到标准,获得然降巴称号。后入闻思堂学级,学完五部大论,由德赤仁波且受具足戒。37岁,任恰达玛职。次年,获多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