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约
参见“毕约”(755页)。
参见“毕约”(755页)。
①清代西藏地方喇嘛进京朝贡时系于所携贡物(箱装或包裹)及行李上木制烙印的编号印单。喇嘛由西藏起程时,向驻藏大臣报明所持物件之数量,由驻藏大臣发给编号印单,注明数量,沿途逐号点验。如有浮冒,沿途不予支应
金大臣。蒲与路(治今黑龙江克东县)挟懑人。女真族。仆散氏。有勇力,善骑射。年16,随父胡没速从征。初授修武校尉,为完颜宗弼(兀术)扎也。天眷二年(1139),与宋将岳飞对阵,败宋护粮饷军。皇统九年(1
部分台湾高山族的称谓。清代亦称“平埔番”。主要散布在台湾西部和北部沿海平原及浅山。因其大多居于较为平坦的地区,故名。过去有人将其分为若干支:凯达加兰人,分布在基隆、淡水及台北附近;噶玛兰人,分布在今宜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车十二部落之总称。据《魏书·高车传》载,即泣伏利氏,吐卢氏(一作叱卢氏)、乙旃氏、大连氏、窟贺氏、达薄干氏(一作达薄氏)、阿仑氏、莫允氏、俟分氏、副伏罗氏(一作覆罗氏)、乞袁氏、右叔沛
即“乌斯多”(337页)。
见“氐”(610页)。
明末清初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哈尼诺颜洪果尔之子。明崇祯九年(1636)前,游牧于天山北路。后随硕实汗徙牧青海。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部西右翼中旗为其后裔。
?—1726清朝大臣。字亮工。号双峰。汉军镶黄旗人。湖北巡抚遐龄次子。康熙三十九年(1700)举进士,选庶吉士,授检讨。历充四川、广东乡试考官、侍讲学士、内阁学士 四十八年(1709),擢四川巡抚。五
藏语音译,意为“审计官”。原西藏地方政府仔康内主管官员。额设4名,四品衔,由贵族出身的俗官充任,可升噶伦。主管政府财政收支,贵族庄园差税及俗官系统事务,其地位与仲译钦布平行。具有实权。下设管理文件、杂
见“苻坚”(13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