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恤土尔扈特部众记
碑铭。乾隆三十六年(1771)立。是年,承德普陀宗乘之庙落成,会土尔扈特渥巴锡率众自俄回归祖国入觐承德,弘历以其部众已妥为安置,赏赐有加,因作是记以纪其事,碑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叙其实施安置和抚恤的各种措施。有关土尔扈特东归人户数,文中也有具体记载。是研究土尔扈特历史和清朝政府民族政策的珍贵史料。碑今仍存于承德普陀宗乘之庙中。
碑铭。乾隆三十六年(1771)立。是年,承德普陀宗乘之庙落成,会土尔扈特渥巴锡率众自俄回归祖国入觐承德,弘历以其部众已妥为安置,赏赐有加,因作是记以纪其事,碑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叙其实施安置和抚恤的各种措施。有关土尔扈特东归人户数,文中也有具体记载。是研究土尔扈特历史和清朝政府民族政策的珍贵史料。碑今仍存于承德普陀宗乘之庙中。
西夏文启蒙读本。1卷,西夏宣徽正西则文智集。写本,蝴蝶装,页面20.5×14厘米。共22面,面6行。前有序言14行,书名1行。正文五言1句,2句1行,计100行,共1000字。类似汉文《千字文》。内容
一作郭离。契丹语,意为“沙袋”。※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辽“穆宗(951—969年在位)时制。其制用熟皮合缝之。”“凡杖五十以上者,以沙袋决之。”“有重罪者,将决以沙袋,先于脽骨之上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下辖宣慰使司都元帅府3,即:※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今前藏、后藏、阿里及以西拉达克地区)、※吐蕃等处(今甘肃、青
又作“乌骨出”。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方言曰‘再休’,犹言‘再不复’也”,即“休再如此”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如昭祖子完颜乌古出。
见“鄂温克族”(2053页)。
?—1648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原系喀喇沁部人。父伊林臣率属归清,授游击世职。父卒,袭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李自成农民起义军,败之,加世职为二等轻车都尉。五年(164
书名。吴长元编著。16卷。该书记载北京史地沿革及名胜古迹,有八旗各佐领驻地、亲王以至贝子公侯府邸所在及逸闻掌故,对研究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有乾隆五十三年(1788)、光绪二年(1876)刻本及196
即“诺曷钵”(1954页)。
又作火布。一种耐火纺织物,类今之石棉布。或脏,以火烧之,则“皎洁凝白”,故曰“火浣布”。产于大秦(即罗马帝国)。常用来交易或贡献。为历代中原王朝所称奇,誉之为“奇布”。
即“主儿勤”(6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