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伊犁等处将军
清代派驻新疆军政长官。简称伊犁将军。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置。统辖新疆天山南北路驻防官兵及旧土尔扈特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西、南、北四路盟,和硕特蒙古巴图(启)色特启勒图盟各旗兵马,并负责同邻国交涉。驻惠远城(今新疆霍城县东)。下设都统、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分理全疆各地军政事务。衙署置营务处、满营档房、印房、折奏处、功过处、粮饷处、驼马处各机构。营务处设侍卫、章京、委笔帖式等官,总办各营饬传官差、巡查沿边卡伦,官兵阅操、功过,和哈萨克、布鲁特(柯尔克孜)进卡贸易事宜;满营档房设协领、佐领各官,总司八旗官兵事务;印房设掌关防司员、帮办各1人,笔帖式、委笔帖式各2人,受理日常庶事,承办吏、兵各部稿案咨复事项;折奏处由印房兼管,派本处协领及保升主事职衔、笔帖式等经管;功过处由印房兼理,专司官员功过登记;粮饷处设掌关防司员、帮办、笔帖式、委笔帖式诸官,职司钱粮支发及年终造册报销诸事;驼马处置关防司员、帮办各官,受理各部落孳生牛羊马驼及与哈萨克等贸易牲畜。此外,还有管仓粮员4名,专理各仓收放粮石;管粮同知1名,管理仓库钱粮、绸缎、布匹各项收放;南北台站吏员7名,管理台站;卡伦侍卫15名,带领官兵驻守卡伦;抚民同知1名,管理惠远、惠宁、宁远、绥定、广仁、瞻德、拱宸、塔尔奇、熙春九城牲畜、煤窑、税赋、房地租、钱局及商民命盗案件;理事同知1名,办理各营刑名案件及交涉事务;巡检4名,专司监狱。同治十年(1871),因沙俄霸占伊犁,被迫移驻塔城、乌苏等地。光绪八年(1882),清朝政府收复伊犁,复迁驻惠远新城。十年,新疆建省,主司伊犁、塔城两地防务,并节制伊塔道。辛亥革命后废。(附历代伊犁将军任期表,凡短期代署者未列入)。
| 姓 名 | 族 别 | 任职期限 |
| 明 瑞 | 满 族 | 乾隆27 ·10—32 ·3 |
| 阿 桂 | 满 族 | 乾隆32 · 3—33 ·2 |
| 伊勒图 | 满 族 | 乾隆32 ·3—10 (代 署), 34 · 12—36 · 7, 38 · 7—50 · 7 |
| 永 贵 | 满 族 | 乾隆33 · 10—34 · 10 (代署) |
| 舒赫德 | 满 族 | 乾隆33 · 10—38 ·7 |
| 奎 林 | 满 族 | 乾隆50 ·7—52 · 11 |
| 保 宁 | 蒙古族 | 乾隆52 · 11 —59 · 12, 60.9—嘉庆5 · 1, 嘉庆5 ·闰5—7 · 1 |
| 明 亮 | 满 族 | 乾隆59 · 12—60 ·9 |
| 松 筠 | 蒙古族 | 嘉庆5 · 1—闰5, 7 ·1—14·3, 18·6 —20·10 |
| 晋 昌 | 满 族 | 嘉庆14 · 3—18 ·6, 22 · 2—25 · 4 |
| 长 龄 | 蒙古族 | 嘉庆20 · 10—22 · 2,道光5 · 10—6 ·7 |
| 庆 祥 | 蒙古族 | 嘉庆25 · 4—道光5 · 9 |
| 德兴阿 | 达斡尔族 | 道光5 ·9—10(代), 6 · 7—9 · 6 |
| 玉 麟 | 满 族 | 道光9 ·6—12 · 9 |
| 特依顺保 | 满 族 | 道光12 ·9—17 ·9 |
| 奕 山 | 满 族 | 道光17 · 9—20·3, 道光30 · 11 —咸丰 4 · 10 |
| 布彦春 | 满 族 | 道光20 · 3—25 · 11 |
| 萨迎阿 | 满 族 | 道光25 · 11—30 · 11 |
| 札拉芬泰 | 满 族 | 咸丰4 · 10—6 ·10, 7 · 4—10 · 2 |
| 常 清 | 满 族 | 咸丰6 ·10—7 ·14, 10 ·7—同治3 ·10 |
猜你喜欢
江东六十四屯
为黑龙江以北六十四个村屯的总称。又以在黑龙江中游左岸,故又称江左六十四屯。所在北起爱珲县黑河镇东北精奇里江(前苏联结雅河)口,南至孙吴县霍尔莫勒津屯对岸,南北长140—150里,东西宽50—80里。居
平定准噶尔后勒铭伊犁之碑
碑名。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弘历为纪念平定阿睦尔撒纳之乱而撰。铭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记叙出兵征讨缘起及安定局势方略。是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贵族叛乱的重要史料。原碑存承德普宁寺。
班里
见“缚喝”(2416页)。
书库尔岱青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汗王。又称岱青。※和鄂尔勒克长子。明崇祯十三年(1640),随父参加在塔尔巴哈台召开的卫拉特、喀尔喀四十四部王公大会,参与制定《蒙古卫拉特法典》。清顺治元年(1644),成为西
小王子
明代东蒙古(鞑靼部)可汗的别称。元室后裔。始于马可古儿吉思(乌珂克图汗)。明代蒙古战乱纷呈,权臣专权,可汗成为权臣争霸的工具,任意废立或杀害。岱总汗脱脱不花与瓦剌领主也先争权,兵败被杀。景泰五年(14
大召
见“弘慈寺”(645页)。
殊域周咨录
书名。明严从简撰。24卷。约成书于万历二年(1574),从简任行人司。曾出使周边族国,对“殊域”情况甚为关注,辑录档案资料而成。内容主要是周边各族的情况及与中原王朝的关系等,详于当时时事,而略于古事。
巴克玛塔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宁远王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至元二十六年(1289),世祖第八子阔阔出始封。延祐七年(1320),子薛彻秃袭封。
剑河县
地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之一。元代属楠木洞长官司,隶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置赤溪湳洞蛮夷长官司,旋废。永乐元年(1403),复置,属贵州卫。十二年(1414),属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