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大都为四言韵文,间有长短句。记叙清军出师缘起、卫拉特蒙古各部相继内附及清廷分封众建意义。为研究清朝政府平定准噶尔部达瓦齐政
袁世凯政府为维护蒙古封建秩序,笼络蒙古王公贵族,争取蒙古王公拥护而采取的安抚措施。先有蒙古王公那彦图等拟定对蒙古王公贵族和喇嘛活佛待遇11条,呈送袁世凯,经民国政府参议院讨论,删除2条,保留9条,通过
辽官名。亦作“牙署”。契丹语音译。《辽史·百官志二》谓大、小部族中石烈(相当于“县”的建置,一说意为“乡”)下均设有此官。是位次于夷离堇和※马步的次要官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虎尔文卫,《满洲源流考》作哈勒珲卫。永乐三年(1405)正月置,以部人绰尔布鼐、额尔吉纳等为指挥等官。
亦称“续嫁夫兄弟婚”、“妻兄弟婚”,俗称“转房”。女子丧夫后,须嫁给亡夫之兄弟或近亲男性的一种婚俗。此婚俗系原始社会夫方与妻方氏族或世系群成员之间存在着互有婚姻权利和义务的演变。中国许多民族曾广泛流行
参见“锡尼喇嘛”(2365页)。
见“萧排押”(1998页)。
清朝大臣。满族。字仁山。以军功历道官。署四川建昌、永宁等道。光绪二十六年(1900),赏副都统衔,充驻藏帮办大臣。逾2年病免。著有《驻藏奏稿》。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与苗族支系之一的自称相同。疑为苗族的一种别称。分布在辰、沅、靖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其名称仅见于南宋诗人陆游所著《老学庵笔记》。其民焚山而耕,种植粟豆。其地今为苗族聚
见“锡伯渠”(23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