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索丕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清官署名。见“布特哈”(467页)。
金大臣。女真族。必兰氏。贞祐(1213—1217)初,累官宁化州刺史。二年,迁同知真定府事,权河北、大名宣抚副使。三年,以保全赞皇县(今河北赞皇)功,遥授安武军节度使,改昭义军节度使,充宣抚副使。加授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4年12月(清光绪十年十一月),清朝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锡纶和俄国驻塔城领事巴勒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共8款,主要内容:1.规定北起额敏河,南至玛里山附近,西起国
?—998辽代中期著名将领。字逊宁。契丹族。辽太祖族兄、南院夷离堇耶律绾思之子。因常与宋战,有威名,宋人常以其职衔“于越”、“舍利郎君”呼之,史亦载此称以代其名。穆宗应历十五年(965),随北府宰相萧
乾隆帝论述喇嘛教宗旨及清廷对该教所持政策的文章。乾隆五十七年(1792)撰。《卫藏通志》卷首有载该文首释“喇嘛”一词含义及清廷沿元、明旧制加封其宗教领袖为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号。继述兴黄教以安蒙古、
亦称“拜奥”。契丹民族习俗。据《辽史》:“凡纳后,即族中选尊者一人当奥而坐,以主其礼,谓之奥姑。送后者拜而致敬,故云拜奥礼。”(卷116)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之女质古幼曾为奥姑。此俗在今锡伯族中仍有沿习,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②(260页)。
?—818渤海国第九世王。僖王※大言义弟。唐贞元十三年(818)言义死,继王位,改元太始。旋卒,谥简王。
即“另记档案人”(551页)。
彝语音译。汉译《妈妈的女儿》。四川凉山彝族民歌。原系口头传诵,解放前不久才形成比较系统的彝文长诗。通过一个少女成长经历,在被迫出嫁前夕,以满腔忿怒控诉奴隶制度中妇女地位低下和买卖婚姻的罪恶。描写细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