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充地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藏语音译,意为“小整事”或“小整事大相”。吐蕃官名。相当于唐官职中之副“监察御史”或“谏议大史”。参见“喻寒波掣逋”(2205页)。
见“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305页)。
?—1658清初将领。满族。辉和氏。又作叶克舒。世居尼马察部(今黑龙江省穆棱县东兴凯湖南境附近)。泰松阿子。后金初年,归附太祖努尔哈赤,任牛录额真,隶正红旗满洲。天命六年(1621),随努尔哈赤攻夺辽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阿答儿斤、阿答儿乞、合答儿斤、阿大里吉歹、阿答里吉歹。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源,皆出自孛端察儿(成吉思汗十世祖)。据《元朝秘史》,为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堂弟阿答儿乞歹后裔,依《
见“昔剌思”(1345页)。
官名。州同为知州佐贰。清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诸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即明代之※土州同知,秩从六品。命管理辖区内土民事务,朝贡,纳赋,听征调,率土兵随官军征伐。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升
见“威正雅拜台吉”(1618页)。
1240—1298元朝将领。钦察人。哈剌火者之子。以骁勇著称。宪宗六年(1256)从军。九年,从忽必烈攻宋鄂州(今武昌)。中统三年(1262),随军讨李璮于济南。至元四年(1267),从万户木花里略地
清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受清封为镇沅土知府。雍正六年(1728),鄂尔泰总督云、贵、广西三省,推行改土归流政策,设置州县,改土司为流官。其与诸土司、土目俱被劾黜,怀怨,联合威远等地各族人民,杀知府刘洪度
书名。法文译名。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传教士萨维那(F·M·Savina)著。成书于1924年。又于1930年与1972年两次再版。该书为献给作者同行,在云南苗族地区传教的法国巴黎外方传教会已故神甫安德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