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善
水族节日。水语“拜”,意为“祭祀”,“善”,乃“大菩萨”、“神”。相传水族始有7个祖公,水族分别是7个祖公的后裔,故定期向祖公致祭。拜祭时有7个善组织参加。善实为一人形岩石,以为神祖,拜之。12年或6年祭祀一次。12年祭者在水历龙年十月(农历六月)举行。6年祭者在子、午年举行。拜祭仪式由大公主持,选6位“坐善者”端坐在善石四周,6位水书先生念咒祈祷,让公鸡啼叫,以求下雨。一切祭物皆由7个祖公之家族分担。其俗盛行于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地区。
水族节日。水语“拜”,意为“祭祀”,“善”,乃“大菩萨”、“神”。相传水族始有7个祖公,水族分别是7个祖公的后裔,故定期向祖公致祭。拜祭时有7个善组织参加。善实为一人形岩石,以为神祖,拜之。12年或6年祭祀一次。12年祭者在水历龙年十月(农历六月)举行。6年祭者在子、午年举行。拜祭仪式由大公主持,选6位“坐善者”端坐在善石四周,6位水书先生念咒祈祷,让公鸡啼叫,以求下雨。一切祭物皆由7个祖公之家族分担。其俗盛行于贵州三都水族自治县九阡地区。
蒙古部名。清代史籍对舍楞及其从子沙喇扣肯一支的称呼。参见“青色特启勒图盟”(1283页)。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三月条载:“采杜鹃花,拌糯米粉作团糕,以香油煮之,名曰花煎”。所谓“花煎游”,是指妇女们于夏历三月三日做“花煎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
一种夜间祭祖仪式。鄂伦春语音译,“阿娇如”,意为“祖先”;“都洛布尔”为“夜间祭祀”之意,故名。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鄂伦春人过去信萨奉满教,相信人死后能成神,称为“阿娇如博如坎”(祖
?—1736清代四川杂谷土司。藏族。其祖于明代受封安抚使,康熙年内附,给予旧封。雍正五年(1727),率士兵随清军西征,奋勇出力,以功,加宣抚使衔。乾隆元年(1736)病故,子苍旺袭职。
书名。南方民族志。1卷。清檀萃(号默斋,望江、今安徽东流人,汉族)撰。系作者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任云南录劝县知县后所作。约成书于嘉庆(1796—1820)初年。内容涉及到南方60个少数民族
西域古国名。本属车师国。宣帝(前74一前49年在位)时破车师,分其地为车师前后两部,后部即车师后国。后部王治务涂谷(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南山中)。神爵三年(前59)始属西域都护。元帝(前49一前33年在位
见“野木河卫”(2045页)。
见“督罕河卫”(2356页)。
见“耶律弘古”(13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