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桑固尔
见“狼台吉”(1900页)。
见“狼台吉”(1900页)。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祖先是被抢掠或买来的汉族人,经奴隶主强制配婚后,分居分食,世代为奴隶,没有家支,没有人身自由,可被买卖或屠杀,被※格节、※节伙等级占有。其等级地位类似※
明代哈尼族土司。归属元江府。明洪武十八年(1385)由南诏、大理时的因远部和罗槃部置。因远在元江府治西,即因元坝;罗槃即元江坝。以土酋白文玉(史书未明族属,学者从地望和姓氏考证系哈尼族)为副长官。嘉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图河卫,并说清代图河在穆逊河之东,屯河(今汤旺河)之西。
傣语音译,意为“供奉”、“布施”。云南傣、布郎、德昂等族信仰小乘佛教的信徒斋僧礼佛活动的统称。西双版纳一带称“赕佛”,德宏一带叫“做摆”。认为赕佛是为自己赎罪,为子孙积德。赕佛虔诚者,享有社会地位,受
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着”、“朱”等。含义有二:(1)家、家庭或同一个※撮罗子里的人,是对父系小家庭的称呼。一般以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组成,少数包括三代人,最多的为四代人。男子中的长辈是家庭中的主
明代茶马法之一。又称“召商中茶”。洪武(1368—1398)初年,因明廷急需马匹,设茶马司于秦州(今甘肃天水市)、河州(今甘肃临夏市)、洮州(今甘肃临潭县)等地,又于其处置茶仓四所,令商人于产茶地买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见“刘承祐”(864页)。
545—612北周、隋大臣。字次武。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先祖代人,后迁洛阳、长安。燕国公、大左辅※于寔子。少聪敏好学,师事博士李详,习《周易》、《三礼》。初为赵王宇文招属下,历迁安固太守、御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