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佥事
见“指挥使”(1621页)。
见“指挥使”(1621页)。
西夏末主南平王李年号。1226—1227年,凡2年。
见“和硕达”(144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兴喀卫,并说清初有兴喀路,以近今兴凯湖得名,今有人据之定其在兴凯湖畔。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三等之称。多罗,沿用满语,郡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两合而定此名。册封郡王,授镀金银册,以为延后。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10爵,定郡王一子
见“乌守尔”(334页)。
1342—1388明代蒙古可汗。孛儿只斤氏。元惠宗(顺帝)※妥懽贴睦尔次子,※爱猷识理达腊弟(《明史·鞑靼传》等书作子)。北元宣光八年(明洪武十一年,1378),爱猷识理达腊卒,遂继汗位,称乌萨哈尔汗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即“敖约克”(1795页)。
明代画家、诗人。字佑之,号西鸣。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回族。先世西域人。元末明初著名诗人丁鹤年后裔(一谓为元画家丁野夫之后)。自幼聪敏,喜绘画,尤精山水画。作品大都佚亡。工诗,今多不传,惟《钱塘县志
参见“促瓦长官司”(16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