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十六国北朝时期盛行之音乐。唐朝十部乐之一。源于龟兹乐,并吸收汉族及小月氏、丁零、匈奴、氐等族的乐律。东晋时期,天竺国送给凉州牧张重华乐工12人,乐器一部,其中有笛子、琵琶、箜篌、五弦、铜鼓、皮鼓、都昙
见“嵓母部”(2220页)。
元明两朝掌管回回天文历法的机构。又称“回回司天台”。多由回回学者主事。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始设回回司天台于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以札马鲁丁为提点。十七年(1280),置行监。皇庆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因地而异,有“布朗”、“阿瓦”、 “瓦”和“乌”等。他称“濮曼”、“孟”。主要分布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及澜沧、镇康、双江、耿马等地。人口82280人(1990年)。其先民在先
古族名。亚洲中南半岛与中国云南边境相邻地区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缅甸东部掸邦,部分在克钦邦等地,少数居泰国。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操掸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与中国的傣族,泰国的泰族有渊源关系。据公元初文
藏族古部族名。见于《元史·世祖纪》。元代分布于威州(属宣政院辖地,在今四川阿坝地区汶川一带,治汶川县西北)山谷燔。元至元四年(1267)五月,受招归附,赐以玺书、金银符。十一族各族部名称史籍失载。
官名。元代始置,职位仅次于安抚使。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为安抚使佐贰。参见“安抚使”(908页)。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
?—1388明代蒙古太子。孛儿只斤氏。※脱古思帖木儿(乌萨哈尔汗)子。在北元和明朝的对立中,随父辗转于漠北各地,伺机重新入主中原。北元天元九年(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可汗大本营在捕鱼儿海(今贝尔
见“麻书土司”(20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