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见“元廓”(232页)。
①分布在江汉流域楚国西北部境内民族。楚庄王三年(前611),乘楚国发生饥荒,与※庸人一起叛楚。楚结秦、巴之师,攻庸都方域,灭庸。群蛮见楚强大,乃与楚盟,从属于楚,成为楚国的编户齐民。 ②长江中游及其以
见“阿波可汗”(1226页)。
书名。约成书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仅见有传抄本,出自前清史馆所藏旧抄本,原本霉烂,多缺字,经近人吴丰培于1979年据四川通志、清史稿疆臣年表加以补订。内分建置、疆域、职官、山川、津渡、城垣
书名。今人陈述(1911—1992)辑录的辽代文集。凡13卷。述字玉书,河北乐亭人。在前人《辽文存》、《辽文萃》、《辽文续拾》的基础上,补辑《辽史》、《高丽史》等众多史书中有关文献,以及方志中著录的和
见“常衮”(2042页)。
? —1214金大臣。兴州路人。女真族。蒲察氏。以荫补官,初充护卫十人长,历迁右卫副将军。以伏击宋来攻之军功,改提点器物局。泰和年间(1201—1208)攻宋,从右副元帅完颜匡为副统,克宜城县。八年(
参见“乌拉牌票”(341页)。
明与后金国的战争之一。“萨尔浒”,满语意为“犁挽钩”。明朝为维持其在辽东的统治,于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1618),以杨镐为辽东经略,调集10余万军队(号称47万),企图一举歼灭后金。次年三月,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医学学位。一般是僧徒经10年学经,兼攻医学,期满,授“阿棱经霸”学位时,择其研习医学最优异者,授此医学学位。可以成为医经、药典及一切诊疗理论的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