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即“弘历”(643页)。
见“启昔礼”(1174页)。
葬式之一。将死者置于崖壁或崖穴安葬。主要分布于川、黔、湘、鄂、桂、滇、粤、闽、台、浙、皖、赣、陕等省区。其年代上限可能至夏朝,下限一般至明、清。贵州部分苗族地区和台湾省某些高山族群体中至今仍有此葬俗。
见“花剌子模”(999页)。
新疆维吾尔族农民利用地下水灌溉田地的重要水利设施。亦作坎尔井、井渠等。主要分布于吐鲁番盆地、哈密盆地、南疆皮山、库车和北疆奇台、木垒、阜康等地,其中以吐鲁番盆地最为集中。其结构由竖井、地下渠道、地面渠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尔喀河。东至锡林呼都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沙喇特格克接本部左翼后末旗界,南至什布都尔诺尔接本部左翼前旗界,北至布隆达尔素接呼伦贝尔界。有佐领4。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
书名。清代西藏地方志书。驻藏大臣松筠撰。1卷。成书于嘉庆三年(1798)。道光二十七年(1847)重刻。资料多系著者任驻藏大臣期间亲巡边徼所得。全书共28题(一说27题),分别叙述安边、抚藩、戒怒、遏
方志名。甘州今属甘肃张掖市。清甘州府知事钟赓起撰,16卷。乾隆四十四年(1779)成书。本书卷首有序文、舆图。正文记事起自汉唐,历经宋、元、明、清各期,包括天文、地理、营建、食货、学校、兵戎、职官、人
藏语音译,又作“凶江新”,西藏农奴制条件下,庄园主自营地名。此种土地由被分子份地的农奴提供无偿劳役耕作,收获物全部归庄园主。且一般都比农奴的份地肥沃,水利等条件优越。把庄园内的耕地分为上述两部分进行经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字朝杰。土家族。天顺六年(1462),袭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职。成化三年(1467),兵部尚书程信调其所属土兵征都掌“蛮”。六年(1470),右都御史项忠征调永顺宣慰司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