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句骊国官号。又作意俟奢、竟侯奢。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列为高句骊国等级“大官”中之第五等,位于※“小兄”之下,※“乌拙”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此名。
参见“囊俏”(2584页)。
见“兀慎”(107页)。
?—1288元朝将领。又作阿八失、阿八赤。唐兀人。术速忽里子。初为宪宗宿卫,随军攻宋,后奉命往监元帅纽邻军,领兵驻重庆铜罗峡,击败宋援军都统甘顺军。至元七年(1270),随军攻襄樊,奉命督运粮械。十四
“女古”,契丹语,意“金”。北女古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北女古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石烈。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亦有一以是词为名的石烈。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
察合台汗国第五代汗。又译谟八里克沙、木八剌里沙。孛儿只斤氏。合剌旭烈兀之子。至元二年(1265),阿鲁忽汗卒后,被母兀鲁忽乃扶立为汗。因事前未征得元朝同意,忽必烈令八剌持诏归国继承汗位。遂为八剌废黜,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出朵儿,华言出水济六道也。”藏语cho gtor ma,译为“出水济道”,举行法事时,以食物投于水中,以
即“完颜㝢”(1147页)。
纳西语音译。含有“奴婢”之意。纳西族封建领主制(土司)地区具有半奴隶、半农奴性质的等级。在云南宁蒗永宁、四川盐源左所等地,约占总户数的29.3%。由家庭奴隶、罪犯、外来人户和※责卡等级下降而来。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