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1635后金将领。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正白旗人。其先出自蒙古,居叶赫。初率72人投努尔哈赤。有勇略,通蒙、汉文,赐号“巴克什”。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从征乌喇部,以功授三等副将。天命十一年(1
包括中国古代民族曾使用过和当代民族正在使用的文字。历史上曾使用现在已停止使用的文字有突厥文、回鹘文、察合台文、粟特文、于阗文、西夏文、佉卢字、焉耆一龟兹文、契丹大字、契丹小字、女真大字、女真小字、回鹘
清代官员。又作厄真、阿真、额巾。满语音译,“主”的意思。最初为奴仆对家主,臣民对君主的尊称。后演变为官号。清代八旗制度规定,旗的各级官长分别称牛录额真(佐领)、甲喇额真(参领)、梅勒额真(副都统)、固
吐蕃传达信令的官名。“飞鸟,犹传骑也”。此官(使节)主要骑马速传,故谓“飞鸟使”。遇紧急信令,则插上金箭,以示急件,飞鸟使则加速传送。敦煌吐蕃文献中有关于飞鸟使在敦煌至吐蕃本部间传递军政要件的记载。
?—1642清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科奇理氏。世居瓦尔喀。崇德三年(1638)归清,授佐领。从征明锦州、松山,皆有功。七年(1642),率骁骑校佟噶尔随饶余郡王阿巴泰征明,入蓟州,攻克霸州、定州等城,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廓尔喀(今尼泊尔)侵略后藏期间,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随丹津班珠尔私赴边与廓尔喀议和许银,被廓尔喀人所劫。同年,返藏,携带信件,内称廓尔喀差头人至聂拉木与噶伦议明各安
即“晌”(1867页)。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德胜门外正黄旗教坊北。为供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外馆监督一人,由都察院保送科道人员引见充补。一年更换一次。光绪三十三年(1907)裁撤。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
元、明、清时期对朝廷任命西南、西北及湖广等地的民族首领为地方各级官职的统称。职名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尊卑品秩,各有差等。一经授职,均为世袭,但“袭替必奉朝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