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丁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书名。舞格(满族)撰。4卷。雍正八年(1730)成书。用汉文解释满文之文法书。卷1为满文12字头、切韵满文、满语外单字、满文切韵法、满文运笔先后,满文字母拼写规律。卷2为汉满语套语,即课文练习。卷3为
参见“枢密”(1293页)。
见“乞忽卫”(123页)。
唐代碑刻。碑立于新疆巴里坤县松树塘。清同治年间(1862—1874),哈密办事大臣文麟将此碑移于关帝庙建亭保护。现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碑高1.8米,宽0.6米。碑文18行,满行47字,楷书。碑刻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
见“兀者屯河千户所” (112页)。
见“延宠”(818页)。
清军与准噶尔军的一次战役。康熙五十六年(1717),策妄阿拉布坦为夺取西藏,遣大策凌敦多布领兵6千,突入拉萨,杀拉藏汗。清廷闻讯,令侍卫色楞偕青海蒙古兵往征。翌年夏,复令西安将军额伦特统兵2千增援。七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发须”。《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发为索葛,故有索葛吐屯。”据今人考证,句中“发”似为“须”字之
唐代牂柯地区少数民族首领。牂柯(治今贵州瓮安县东北)人。蛮首※赵君道后裔。原为牂柯谢氏的一个属部首领。天宝(742—756)中,因作战有功,获宰相兼剑南节度使杨国忠赏识。以其有方略,授黔中都督。屡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