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太师铭石记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多字。除个别词语外,基本未得解读。墓志出土情况不明,志石亦不知下落,现只能见早年刊物上发表的拓本,字迹不清,辨认困难。
辽代契丹大字墓志。刻于辽兴宗重熙二十五年(1056)十月二十二日(重熙二十四年八月已改为清宁元年,此乃刻志者不知改元所致)。墓志一合。盖刻汉文篆字两行“故太师铭石记”;志文刻契丹大字40行,约1800多字。除个别词语外,基本未得解读。墓志出土情况不明,志石亦不知下落,现只能见早年刊物上发表的拓本,字迹不清,辨认困难。
即“兀惹”(107页)。
辽末投金将领。契丹族。系出辽遥辇氏。在辽,世为显族。入仕,累官金吾卫大将军。保大五年(1125)正月,率部降金,授尚书,为西北路招讨使。十月,为先锋从伐宋,破宋将折家军于汾州(今山西汾阳),继攻太原、
记载羌族地区土司制度的碑刻。清咸丰三年(1853)九月二十四日,四川茂州直隶州汶川县(今四川汶川县)正堂奉上司批准同瓦寺土司十八寨及县绅士保甲公立。该碑详定瓦寺各项差役条规事项,具体规定各塘土兵每年应
清代蒙旗之一。置年不详。和硕特(?)台吉达木拜属裔。牧地在科布多北。东、南与喀尔喀屯田兵连界,西、北接阿尔泰乌梁海。后获罪被削爵,众归定边左副将军节制。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郡王。藏文史籍作达赖巴图尔。后藏人。藏族。噶伦※颇罗鼐之子。乾隆四年(1739),委任头等台吉,管理藏北39族、达木蒙古。十二年(1747),承袭其父郡王爵。任职后,虐使
官名。府经历为知府下属官吏,职司收发上下文移,磨勘六房宗卷。秩正八品。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给予敕令、铜印、冠带,准世袭。其职责为承土知府之命,办理有关事务,在无其他府
即“太鲁水”(273页)。
①见“不欲鲁罕”(270页)②见“梅禄”(1979页)。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春秋时赤狄的一支。初分布于今山西沁县一带,后迁至今河北鸡泽县一带。与潞氏、留吁、东山皋落氏结盟,奉潞氏为盟主,随潞氏向东扩展,建立北狄国家,定都曲梁(今河北鸡泽),不断与晋国发生冲突。周定王十三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