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回部志
书名。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苏尔德据永贵、固世衡辑编之《回疆志》改编。正文分4卷,卷首1卷。卷首载《平定回部叶尔奇木碑铭》、《平定回部纪功伊西洱库尔淖尔之碑》文、《新疆回部图说》。卷1主要载述天山南路山川、舆地形胜、城池设置情况;卷2叙其宗教信仰、习俗、社会生活和物产;卷3载官制、禄给、户口;卷4为赋役、钱法、刑法、卡隘、邮驿等。因成书较早,有较高史料价值。有抄本及刻印本传世。
书名。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苏尔德据永贵、固世衡辑编之《回疆志》改编。正文分4卷,卷首1卷。卷首载《平定回部叶尔奇木碑铭》、《平定回部纪功伊西洱库尔淖尔之碑》文、《新疆回部图说》。卷1主要载述天山南路山川、舆地形胜、城池设置情况;卷2叙其宗教信仰、习俗、社会生活和物产;卷3载官制、禄给、户口;卷4为赋役、钱法、刑法、卡隘、邮驿等。因成书较早,有较高史料价值。有抄本及刻印本传世。
书名。又名《高昌行记》。宋王延德(937—1000)撰。1卷。延德开封东明(今河南兰考北)人。太平兴国(976—984)初,为御厨使,从征北汉,加尚食使,旋领蓟州刺史,兼掌皇城使、御辇院、左藏库。六年
即“可敦”(491页)。
彝语音译。旧时四川凉山彝族佩带的“护身符”,通常用熊指甲、虎须、陨石等制成。在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凡参加※冤家械斗或其他战斗时,有少数人除带武器、粮饷外,还佩带此物,认为可刀枪不入。
①(? —1663)清代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八世孙,塔尔丹之子。崇德二年(1637),遣使哈尔班向清贡驼马。六年(1641),率众附清。顺治七年(1650),以不附所
蒙古语音译,意为“支马差之人”。准噶尔部承办汗或大台吉一切蒙古包及搭支帐房等事务的官员。后形成库图齐纳尔鄂拓克,由5宰桑管辖。约4千户。
古代乌桓、鲜卑等邑落首领的称号。邑落为部落的分支,“数百千落自为一部”(《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邑落各有小帅,不世继”(《三国志·乌丸鲜卑传》),由推举产生,执掌本邑落事务,调解纠纷。隶属大人统
宋代云南大理国第十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素真孙(一说为子)。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祖父卒(一说庆历元年,即1041年禅位为僧),父已先亡,遂继王位,改元圣明。后又改元天明。性好游狎,不理国事
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佛主之一。传说原来木戛区勐糯寨百姓,后外出学佛,修行三四年后回勐糯,筑起佛房,成了佛爷,利用传播佛理建立威信,最后成为木戛区各寨的宗教头人和政治首领。主宰辖区内一切重大事务。
?—905唐末大臣。字又损。河南洛阳人。先世匈奴独孤氏。云州刺史独孤密孙,吏部侍郎独孤云子。初为礼部尚书。昭宗天复三年(903),为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天祐元年(904),判右三军事。次年三月
唐代吐谷浑王族。慕容氏。原任朔方节度副使、左金吾卫大将军。德宗贞元十四年(798),受唐封为长乐州都督、青海国王,袭乌地野拔勤豆可汗号。其死后,停袭。吐谷浑自晋永嘉时有国,至唐龙朔三年(663),吐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