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设置之使坊河卫皆改作舒繙河卫。
即“栖林”(1804页)。
见“上司”(114页)。
16—17世纪傣族诗人、文学理论家。“祜巴”傣语意为“导师”,为小乘佛教僧侣中佛爷等级的称谓,“祜巴勐”意为“一方之大佛爷”。以此为笔名著有《论傣族诗歌》。以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论述了宇宙、地球和
见“鲁苏”(2267页)。
又称“蟒甲”、“莽葛”。清代台湾高山族的一种常用水上交通工具。以独木构成,即独木舟。据《台海使搓录》载:“蟒甲,独木挖空,两边翼以木板,用藤缚之”,以使舟行平稳。各地大小不一,小的仅容一二人,通常可容
见“僾尼”(2249页)。
东突厥汗族。名大逻便。阿史那氏。※木杆可汗子。父临终前,舍其而立汗弟为佗钵可汗。佗钵卒,命其子庵罗让位于大逻便,因其母出身微贱,族人不服,拥立庵罗。他自以汗子不得立,怀怨,屡构难于庵罗,迫之让位于摄图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穷结地区。家族名称得自其在该地的世袭庄园名。全称扎西康赛,亦称哲康。早在五世达赖喇嘛时代,此家族已有人担任僧官。有僧人阿旺钦若曾为五世达赖自传提供资料。康熙二十六年(16
参见“牟干姆”(9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