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即别汗国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参见“乌兹别克汗国” (351页)。
怒语音译,意为“从天上降下来的人”。怒族传说中的女始祖。云南省碧江县怒族都流传说他们起源于一个共同的女祖先,后来这位女始祖与虎、蜂、蛇、麂子、马鹿等交配,子孙不断繁衍,形成虎氏族、蜂氏族、蛇氏族、麂子
布依族传统戏剧之一。亦称“跳神”。流传于贵州花溪、安顺、长顺、平坝、清镇、紫云等地布依族、汉族民间。相传明洪武(1368—1398)初年,随明将傅友德(?—1394)南征的士兵因思念故乡而创造此戏种。
见“隆舜”(2136页)。
见“布扬骨”(464页)。
即“罗藏贝丹旦丕仲美”(1426页)。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碑。全称“大辽大横帐兰陵郡夫人建静安寺碑”。碑立于辽中京(今内蒙古宁城西南大明城)之静安寺,寺早湮,碑尚存。原碑未确记所立年月,从碑铭中看,大致在辽道宗咸雍八年(1072)。碑额题全
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度解释互异。在欧洲,公元前已有此词,公元前五世纪希腊已较普遍地使用。至近现代呈多元繁杂状态,有的划分为政治民族或社会民族,有的以自然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尔金河接本部中左翼末旗,西接本部右翼左旗,南达本部右翼左末旗,北抵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三十五年(1696),析贝子锡布推哈坦巴图鲁所辖人户置,以青
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洪武四年(1371),以元东胜州改置东胜卫。二十五年(1392),分为东胜左、中、右、前、后5卫。次年取消中、前、后3卫,只保留左右2卫。永乐元年(1403)废弃。正统年间(143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