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祭
参见“月祭”(374页)。
参见“月祭”(374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其中3宫设有闸撒。守狘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闸撒。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社公有地”。村社土地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每年定期分配给各户使用,其余部分属村社公有地,由村寨头人管理。
见“高昌故城”(1918页)。
抗日战争时期,绥远地区党的领导机关。为适应绥远敌占区抗日斗争形势的需要,全面领导绥远工作,1938年11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绥蒙工作的决定》中确定在大同至包头铁路沿线和大青山后直至后套一带建立绥远省
行政区划名。明改辰州路置,治所在今湖南沅陵县,隶湖广布政使司。清初沿用明制,领州1,县六:黔阳、麻阳、沅陵、泸溪、辰溪、溆浦。康熙三年(1664),改属湖南。乾隆元年(1736),割黔阳、麻阳属沅州府
1898—1960德格第十九代土司的大管家夏克·扎西郎加之子。因土司家内讧受牵连,幼年逃至西藏,进西藏贵族学校就读。1922年至昌都任藏军小头目。1930年袭任德格第二十一代土司的大管家。1933年入
1573—1600明代海西女真哈达部首领。又作孟格布录、蒙格布禄、孟革卜卤。女真族。纳喇氏。哈达部长。塔山左卫左都督※克什纳曾孙,彻彻木(克失音辰)孙,※王台第5子(外妇子康古鲁不入谱)。明万历三年(
书名。元陈基(1314—1370)撰。戴良编。35卷,外集1卷。基,字敬初,临海(今属浙江)人。受业于黄溍,至正中以荐授经筵检讨。尝当为人草谏章,儿获罪,引避归。张士诚据吴、引为学士,书檄多出其手。明
书名。元官修。210卷。起中统元年(1260)三月,迄至元三十一年(1294)正月。附《事目》54卷,《圣训》6卷。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世祖逝世,四月,成宗继位,六月,命翰林国史院着手修纂此书,由董文用
封建王朝按编户财产状况划分等级,据以确定赋役多少和轻重的一种制度。两宋乡村主户分五等,坊郭户分十等。金代验土地、牛具、奴隶数分上、中、下三等,有些地方复将每等分为三级,故又称三等九甲或九等户。充当军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