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牌
①清代西藏地方喇嘛进京朝贡时系于所携贡物(箱装或包裹)及行李上木制烙印的编号印单。喇嘛由西藏起程时,向驻藏大臣报明所持物件之数量,由驻藏大臣发给编号印单,注明数量,沿途逐号点验。如有浮冒,沿途不予支应车马。贡使返藏时,所带赏物及行李等物件,由理藩部给印单,注明箱、包数量、编号,以供沿途州、县查验。 ②见“信牌”(1687页)。
①清代西藏地方喇嘛进京朝贡时系于所携贡物(箱装或包裹)及行李上木制烙印的编号印单。喇嘛由西藏起程时,向驻藏大臣报明所持物件之数量,由驻藏大臣发给编号印单,注明数量,沿途逐号点验。如有浮冒,沿途不予支应车马。贡使返藏时,所带赏物及行李等物件,由理藩部给印单,注明箱、包数量、编号,以供沿途州、县查验。 ②见“信牌”(1687页)。
(?—1534,一说为1520) 明代海西女真首领。又作舒和德。纳喇氏。哈达部著名首领※王忠父(一说为伯祖父)。明正德(1506—1521)至嘉靖(1522—1566)初年,为塔山前卫左都督。居松花江
辽地名。位于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岗岗庙村。为乌苏伊肯河谷与床金河谷交汇处,北望赛汗山,东南可直达上京(今巴林左旗林东镇南部),西北沿敖尔盖河谷上溯庆州(今巴林右旗白塔子),是联系北部草原的重要通道。唐时置
见“脱罗”(2079页)。
渤海王国置。为怀远府所辖9州之一。辽上京道有福州,治所故址在今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东北,过去研究者或说是其移置,或说与之无关。
记载羌族地区土司制度的碑刻。清咸丰三年(1853)九月二十四日,四川茂州直隶州汶川县(今四川汶川县)正堂奉上司批准同瓦寺土司十八寨及县绅士保甲公立。该碑详定瓦寺各项差役条规事项,具体规定各塘土兵每年应
见“窝集部”(2297页)。
即“达戈纹”(725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五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镀金银印。大德三年(1299),世祖弟阿里不哥子玉木忽儿受封。
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
壮语音译,意为“私奔”。壮族旧时婚俗之一。亦称“卷伴”。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旧时,男女青年在歌圩上建立情意,或已私定终身,但因女方已许配他人,或因他故,不能公开行聘,男方遂暗置聘书于女方父母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