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于摩国
见“乌秅”(329页)。
见“乌秅”(329页)。
明代在镇雄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古为屈流大雄甸。昔乌蛮与裔阿统及其子茫布居此地,强盛后因其名号部曰“茫布部”。元初置芒部路军民总管府,属云南行省。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府,改属四川省。十七年升为军民
族名。一译曼古特、哈喇哈尔榜。以其喜戴黑色小帽,又称为喀喇·卡尔帕克。其先民可追溯至公元前马萨格特人和6—8世纪的突厥人。17世纪初年,部众大都分布于乌拉尔和恩巴河上游,附庸于哈萨克和乌兹别克汗,与准
见“东乡族”(510页)。
水族丧葬习俗。即第二次葬。第一次称※停棺待葬”。巫师依水书择定吉日,举行正式埋葬。丧家必备素食款待宾客。放鞭炮、设置歌堂、芦笙场。芦笙、芒筒、锁呐吹奏者们围圈跳舞。由一人手持一根用白鸡毛裹扎的竹竿,长
藏语音译,又作伦庆。原西藏地方政府一种非常设性官职名。为达赖喇嘛和※噶厦间的承转者。通常由俗官充任。1912年,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为辅助自己综理政务而增设。当时由夏扎与雪康二※噶伦升任,后例由达
见“人方”(32页)。
东汉至十六国时期匈奴诸部之一。因世居卢水(今青海西宁市西卢溪水),故名。游牧于张掖(今甘肃张掖)南至卢水一带,隶张掖属国都尉管辖。东汉初兴起,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破烧何羌比铜钳。永平十六年(公
即“烘和罗鄂笼”(192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土拉河曲折处。东接本部中右末旗,西至本部左翼左中末旗,南邻军台,北抵本部右翼左后旗。有佐领3。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五年(1686),西第什哩任旗札萨克。乾隆二十年(1755
南朝至隋时对聚居“左县”诸少数民族的习称。又称“左”或“左人”。分布在今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河南南部。当时宋、齐多在西起荆州东至南豫州各郡诸蛮聚居区置县,称“左县”,居民称“蛮左”。《宋书·州郡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