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再万
?—约1502
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阎仲宇、总兵徐锜等八路官兵镇压。十五年,起义失败,遇害。
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阎仲宇、总兵徐锜等八路官兵镇压。十五年,起义失败,遇害。
清末德格土司。藏族。罗追彭错长子。光绪二十三年(1897),因袭土司职,与弟昂翁降白仁青争权。驻藏大臣命其代理土司庶务,保管印信。二十九年(1903),其弟复逼交印信,因势力不足,赴西藏向达赖喇嘛和驻
十六国南北朝时期白水羌所建政权。一说从邓至开始,世为豪首,因以名号。传至像舒治,称王。政治中心在今甘肃文县镇羌堡一带,辖地包括文县以西,宕昌以南,汶岭以北,即白水江中、上游地区。宋文帝时,王像舒耽遣使
水族习惯法。水语音译,汉译“乡规民约”。由各寨寨老议定,内容包括:抵御外侵,保卫各寨安全,遇有劫寨或械斗,鸣牛角互通信息,彼此支援,团结互助;维护社会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严禁偷盗、行窃;禁止乱伦等。议
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见“哈剌和林”(1639页)。
?—1791清四川明正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率所属人众随清军征金川,奋勇出力,加恩赏戴花翎,并赐“佳木拜屯”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赴京朝觐,赐冠服。卒,子甲木参诺尔布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即“叶什勒池”(539页)。
后赵太祖武帝石虎年号。349年,凡1年。石世、彭城王石遵即位后,沿用其年号,未改元。
见“诸抹”(19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