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暗普
元朝大臣。又译作安普、俺普。唐兀人。杨琏真伽子。至元三十年(1293),任宣政院使,被荐为江浙行省左丞,旋以江南民怨其父杨琏真伽,被免江浙行省左丞之职。后仍以宣政院使兼会福院使。主管佛教事务达20年。至大四年(1311)十二月,进封为秦国公。
元朝大臣。又译作安普、俺普。唐兀人。杨琏真伽子。至元三十年(1293),任宣政院使,被荐为江浙行省左丞,旋以江南民怨其父杨琏真伽,被免江浙行省左丞之职。后仍以宣政院使兼会福院使。主管佛教事务达20年。至大四年(1311)十二月,进封为秦国公。
见“庞特勤”(1498页)。
清末民初地方建置。位于辽河下游东岸,境域南北平均约90里,东西平均约80里。南与东南至盖平县界,东北至海城县界,西北至盘山县界。古为营州地。夏、商属青州。战国至汉属辽东郡。南北朝为后魏所据。隋入高句骊
见“巴岳特”(410页)。
参见“殖边学堂”(2191页)。和“满蒙学堂”(2393页)。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明代羌族部落名。主要分布于今四川省北川县白草河流域。嘉靖二十三年(1544),其首领自称皇帝,设将军、总兵等职,袭击平番堡,虏提督指挥邱仁等数百人。二十六年(1547),巡抚张时彻与都督何卿分3路兵征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割拴牛绳子的刀”。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按照崩尼部落的习惯法规定,姑娘出嫁,都要收取一定的婚价,婚价分上、中、下3等。凡属上等婚价,女方收取男
我国傣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族壮傣语支。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孟连、耿马、元江和新平四个自治县以及临沧、沧源、双江、镇康、金平、景谷、景东、元阳、红河、绿春、
见“萧令公墓志”(2003页)。
明代湖广永顺司土官。字丙怀,号衷白。土家族。万历十五年(1587),袭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慰使职。二十五年(1597),明廷调永顺司士兵万人援辽东抗女真人。请自备衣粮听调,既而支吾,有要挟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