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屋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提到不分贵贱,“皆为板屋土墙”。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提到不分贵贱,“皆为板屋土墙”。
西夏译汉文类书。汉文原著唐于立政编,共10卷50目。汉文本早佚,后在敦煌石室遗书中发现部分残片。西夏文本译者佚名,亦为10卷50篇。为西夏仁宗乾祐十二年(1181)刻字司刻本。蝴蝶装,页面25×12.
见“阔列坚”(2274页)。
见“耶律唐古”(1318页)。
见“回离保”(781页)。
?—1150金大臣。本名孛吉,亦作孛极。女真族。完颜氏。世祖※劾里钵孙,辽王※完颜杲第九子。海陵王天德元年(1149),为尚书左丞。翌年,为平章政事。时海陵已杀太宗子孙70余人,尤忌完颜杲诸子盛强,欲
?—1781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
地名。因地有洛都谷而得名。在今青海乐都县北。东汉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马武至金城閤门县(今兰州广武县西南)与羌人战。永平元年(公元58年),又率军与羌人战于此,为羌人所败。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东部。札萨克驻恩马图坡,会盟于哲里木盟。其地元时为辽王乃颜分地,明入于科尔沁。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部长奥巴率众归附后金。崇德元年(1636),封奥巴弟喇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作吗固。意为“坏人”、“劣等人”。是封建领主对部分贫民的蔑称。生活贫困,无力缴纳赋税(阿勒巴),为领主服劳役和兵役,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视,社会地位低下。有的沦为领主的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