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见“夷”(759页)。
羌语“俄鲁”的音译,意为“碉楼”。羌族传统民居。最早见于《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当时分布于川西北的冉夷,“皆依山居止,累石为室,高者至十余丈,为邛笼”。今四川羌族和阿
见“亦麻河卫”(874页)。
西南古地考证。1篇。清郑珍(1806—1864,字子尹,晚号柴翁,贵州遵义人,汉族)撰。内容详考汉牂柯郡16县,即且兰、无敛、平夷、夜郎、谈指、镡封、毋单、谈稿、同并、西随、进桑、都梦、宛温、句町、漏
春秋战国及秦时对今江苏、浙江、福建沿海和附近岛屿的越人部落称谓。有时亦作地域之称,如蒙文通《越史丛考》:“所谓‘外越’者,殆指、东海外之越地而言”。其名最早见于《越绝书》,该书《记吴地传》云:“娄门外
官名。西汉始置。秩比2千石。武帝元狩(前122—前117年)年间,匈奴为汉将霍去病所败,势衰,乌桓摆脱其统治,附汉,被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助汉侦察匈奴,汉置护乌桓校尉,持节监领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唐初臣属于吐谷浑,与其主慕容伏允结为姻亲。贞观五年(631)与从子思头率部归附唐朝,唐在其地分设懿、嵯、麟、可等32州,以松州(今四川松潘)为都督府,授为西戎州都督,赐姓李。贞观九年
?—1651明末清初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松巴呼图克图一世。出生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哈拉直沟松巴村。早年步行赴西藏,先在扎什伦布寺学习显密宗,后入哲蚌寺郭莽扎仓学法。后至昌都寺任轨范师,人称“松巴
公元九世纪中叶西迁回鹘之一支。亦称高昌回鹘、北庭回鹘、和州回鹘、阿萨兰回鹘。其辖境东达哈密,西至库车,南抵于阗,北越天山。首府位于高昌(今新疆吐鲁番东哈喇和卓)。国王称阿萨兰汗,意为狮子王(后改称亦都
湖泊名。蒙古语意为“杨树湖”。位于内蒙古后套平原东部,乌拉特前旗西部,黄河北岸,形成仅百余年。纳乌加河和长济渠、民复渠等灌溉渠道尾水,南泄,在西山咀附近注入黄河。解放前湖四周土地被争相垦植,水利失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