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克得木勒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170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固山贝子※锡布推哈坦巴图尔弟。康熙三十年(1691),率众归附清朝。三十五年(1696),随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以
契丹官名。契丹开国前,各部设※夷离堇(一说为部落酋长,一说为军事首领),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以※迭刺部夷离堇称帝建国后,除契丹迭剌、乙室两大部外,“更诸部夷离堇为令稳”(《辽史》卷33)。故有人以为,在
见“泰宁路”(1800页)。
十六国之一。长乐信都(治今河北冀县)人冯氏所建。一说其源于鲜卑,先世有食宋冯乡者,遂以为氏。※冯跋原依附后燕,慕容熙在位时(401—407)为政暴虐,获罪,为避祸,于建始元年(407)起兵杀熙,拥立高
唐时西域坚昆部俟利发。贞观二十二年(648)亲率使朝唐,献方物,太宗以其地置坚昆都督府,拜其为都督、左屯卫大将军,隶燕然都护府。
?—1038西夏景宗妃。辽国公主。耶律氏。辽圣宗太平九年(1029)二月,李德明为结好契丹,遣使为子李元昊请婚,许之。辽景福元年(1031),兴宗新立,封李元昊为驸马都尉,爵夏国公。封宗室女为兴平公主
内蒙古昭乌达盟经棚等地用毛毡制作的靴子。以毛毡为原料,按大小型号,自靴腰以下,反复搓擀,经10余道工序制成。厚实耐穿。靴底脚心处稍凹,靴尖与后跟略呈圆型状如疙瘩,故名。此靴保暖性能好,不钻风,不进雪,
契丹部落名。为※大贺氏部落联盟时期八部之一。有人以为由※古八部时期之※具伏弗(一作伏弗郁)部和匹黎尔(一作匹黎)部发展而来。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
见“梁弥忽”(2127页)。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作吗固。意为“坏人”、“劣等人”。是封建领主对部分贫民的蔑称。生活贫困,无力缴纳赋税(阿勒巴),为领主服劳役和兵役,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视,社会地位低下。有的沦为领主的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