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赤桑雅拉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西夏崇宗李乾顺年号。1114—1118年,凡5年。
辽代募民垦田入税的一种田制。辽本以户丁定赋税,统和七年(989)六月,圣宗诏令山前山后(指今军都山、燕山南北及临近地区)未纳税户前往密云,燕乐两县(今北京密云县一带),占据荒田置业耕种,计亩纳税,是为
见“蓝市城”(2316页)。
见“董山”(2184页)。
①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 ②(1212—1239)蒙古国将领。又名查剌温,或译查老温。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孙,※孛鲁
?—1749西部哈萨克(奇齐克玉兹)汗。一译阿布拉该尔汗。康熙五十七年(1718),引兵与准噶尔军鏖战于爱古斯河畔,败遁。雍正元年至三年(1723—1725),以策妄阿拉布坦遣兵攻夺塔什干等地,左、右
伊儿汗国第十四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阿八哈汗曾孙,阿剌弗朗子。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不赛因汗死,无嗣,诸王争立,内乱迭起。五年,被札剌儿部人洒克哈散等拥立为汗,别号也速丁,据有报达(今伊拉克巴
?—551东魏、北齐官员。字绍远。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魏景穆皇帝※拓跋晃玄孙,中散大夫元弼子。涉子史,颇属文。北魏建义元年(528),诉复王爵。东魏天平二年(535),迁司空,寻坐事免。武定二年(5
见“三娘子”(50页)。
羌部落名。《汉书·西域传》提及“去胡来王唐兜,国比大种赤水羌。”分布在青海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