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山玛瑙长官司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鹤峰州。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鹤峰州。
金初将领。渤海族遗裔。本名召和失。先世于渤海亡后被辽徙居辰州(治今辽宁省盖县)。辽兴、辰、开三镇节度使安国之孙,刺史六哥子。始生,其父听信术者言,以其时日不利,逐之,藏于外家。及阿骨打起兵,辽征兵东京
职名。清代※上三旗护军中设以稽查紫禁城内外门籍者。初制,内大臣、侍卫、内务府官员及各执事人、内监、厨役、工匠、内管领下服役人等,皆规定从东华门、西华门、神武门及应走之门出入,俱令将其姓名、所隶旗分、佐
见“辉特南旗”(2201页)。
书名。清曾廉撰。102卷。计本纪15卷,志10卷,列传77卷。作者志在补遗重修《元史》,但多袭魏源《元史新编》之例,史料搜集考订亦不出前人范围,仅参引《元朝秘史》、《续通鉴》、《辽史》、《金史》及元人
见“仇由”(320页)。
为“乞颜”的复数。见“乞颜”(122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 《满洲源流考》作德里沃赫所。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野人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所,与喜乐温河等12卫和奥石河千户所同时设立。
清代青海瞿昙寺高僧。藏族。出生于云哇。曾在扎什伦布学习《释量论》,于哲蚌寺学习五部大论,在敏珠林寺德敦法师处聆听教诲。被噶丹颇章委任为参卓堪布。返回多麦,任瞿昙寺堪布多年,于该寺修建4座佛殿。
见“莫那娄”(1826页)。
高句骊国军职名。其名仅见于《新唐书·高丽传》。比唐之中郎将。其上军官称※“大模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