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落稽
即“稽胡”(2512页)。
即“稽胡”(2512页)。
书名。清代回族人金天柱撰。天柱,字北高,金陵(今南京市)人。乾隆三年(1738),官翰林院四译馆正教序班。该书以问答式,分别介绍伊斯兰教饮食、服色、礼仪、诚信、容体、释名等方面的常识,以解释异教及世俗
见“”(1731页)。
?—310十六国时期汉国(后称前赵)创建者。304—310年在位。字元海。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匈奴左部帅※刘豹子。一说为※冒顿单于后裔,冒顿尚汉宗女,其后裔遂以刘为姓;一说族属匈奴一支屠各(又
见“忽汗河”(1487页)。
清代满族女诗人。姓宁古塔氏。字如亭。学士巴克棠阿之女,嘉庆时礼部、吏部尚书铁保妻,以夫贵赏一品夫人,著有《如亭诗稿》2卷。
壮族、布依族旧时育儿习俗。流行于广西、贵州壮族、布依族地区。有的中老年得子,或幼儿多病,便问卜于巫婆,如巫婆认为此童“命薄”,命根不固,或父母“命克子女”,养不得儿子时,其父母便立即替儿子取个女儿的名
①(? —1750)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珠尔默特那木扎勒执政时期,任卓尼尔职,管辖近拉萨之占达、墨竹工卡、乌苏、江堆达、鹿马岭五塘等处驿站,后参予珠尔默特谋反,阻断台站,断绝中央与西藏的文书往来。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
见“阔端”(2273页)。
即“绥可”(19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