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粟毒
见“比粟”(189页)。
见“比粟”(189页)。
清代掌管皇族事务的中央机构。顺治九年(1652),仿明制设立,位列内阁、六部之上。置宗令1人、左右宗正各1人、左右宗人各1人,皆于王公贵族中选任,掌皇族之政令,管本府之官属,凡※宗室、※觉罗,均受其管
见“卜石兔”(19页)。
见“乞乞仲象”(123页)。
元朝官署名。掌中宫财赋、营造、供给及宿卫、分地诸事。成宗元贞二年(1296),初置中御府。大德四年(1300),升中政院。武宗至大四年(1311),并入典内院。仁宗皇庆二年(1313),复为中政院。定
1934年,车里宣慰使委其弟召孟麻尼坎到云南西双版纳勐罕当土司,上任后,巧立名目,百般掠夺,强行征所谓“拴线钱”、“土司马匹钱”、“枪支钱”及各种杂税,限制交清。全勐人民不堪其苦,起而反抗。召孟麻尼坎
见“班超”(1790页)。
见“处木昆律部”(588页)。
西域古国名。一作大宛、破洛那、沛汗、捍、跋贺那、判汗。又谓古渠搜国。位于今中亚费尔干纳地区。王姓昭武,字阿利柒。都城方千里,兵数千人。地产朱砂、金、铁。农业、园艺业发达
清代在察哈尔蒙古游牧地设立的官办牧厂。察哈尔游牧八旗为内属旗,由清廷直接控制,各地土地除部分归牧民游牧外,大部分属于官地,清政府利用官地发展养马业。顺治年间(1644—1661),建立小型马群,后改为
见“开圣丹宝”(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