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见“淑慧长公主”(2118页)。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隶上京路。辖境北至今鄂霍茨克海,南至今牡丹江市。治所在辽五国部五国头城(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喇嘛庙)。金初置万户。海陵王时(1149—1160年在位),例罢万户,改置节度使。承安三年(1
畋猎。古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之分。清代沿袭古制以三秋畋猎称此。木兰秋围是其典型,最为注重,以为国典。凡臣属皆编入“围班”,轮年赴应,每举以20日为率,岁耗银以几十万计,意在使八旗官兵肄武习劳,演练
见“董山”(2184页)。
?—1681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先世乌斯藏加渴人,明封颁宣慰使,世袭土司职。清顺治九年(1652),平定全蜀,以首倡投诚,缴宣慰使印,奉旨给瓦寺安抚使印、号纸一道。康熙二年(1663),以杂谷阿朋作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205号卷子。此卷原为一整卷,后被分成两页,即伯希和(法国人)487页和488页,统一编号为伯字1205号。阅读时需将两页拼接通览。内容是王莽赞致内相(亦称
唐代南诏行政中枢衙署名。为※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诏传》谓:“幕爽主兵”,即掌管军卒的招幕和训练,攻战及防守;兵器的购置与铸造等。类似中央王朝的兵部。主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奥江河千户所、阿实河所。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野人土成哈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与喜乐温河等12卫及得的河千户所同时建立。《明会典》、《明史》不载该所,但有鱼失
?—1634明朝将领。字基元。宁夏人。回族。初以武举任宣府游击,官至永平副总兵。孙承宗奇其才,擢山海关总兵。崇祯三年(1630),进左都督。以金兵陷遵化、永平、迁安、滦州,会师收复之。论功,加封太子太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真年号。1027—1041年,凡15年。